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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等部门绩效发放办理流程及说明
点击数:2463 作者:lb
机关等部门绩效发放办理流程及说明 各部门: 机关、参照行政职能部门发放绩效的单位(指享受固定基础绩效的单位),绩效工作按以下流程办理: 1、各部门本次填报《成都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标准核定表》核发本部门2014年10月绩效工资,报人事处审核定,以后每月若有变动(指人员增减、职务、职称、任职年限、岗位变化、病、事假、绩效标准变动等)则填报《成都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变动申请表》报人事处核发,无变化,则不填报,由人事处参照上月标准发放。 2、按人事处核定的职工绩效标准对本部门已发放的2014年3月至9月绩效进行复核清查(期间职称职务变化人员分段复核,人员部门发生变动的,请相互沟通,以免重报、漏报),复核后填报《成都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变动申请表》报人事处补(扣)发绩效。 3、绩效变动及时申报办理,职称、职务、岗位等级等变化一律从任职的次月起兑现待遇,职称、岗位等级任职时间以聘任时间为准(不以资格取得时间),部门调整人员发文当月由原所在部门发放,次月起由新任职部门发放,部门间相互沟通,以免重报、漏报。 4、核定标准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文件标准,不清楚的地方咨询人事处,以人事处解答为准。 5、部门绩效工资变动申报在每月20日至25日报人事处劳资科审核。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:机关等部门绩效标准及变动申请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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